解读时间轴
05:50 初识迪安,开启公路之旅
31:36 迪安突然造访,再次踏上旅途
36:51 我们的旅程以迪安的抛弃而告终
41:46 公路之旅是渴望自由的象征
45:28 《在路上》:“垮掉的一代”的自传
你好吗,我是李蕾。
我们今天要讲的书名字就很带感,叫作《在路上》。这本书名气太大了,以至于它没获过什么大奖,但其重要性却是任何奖项都无法概括的。
1957年,《在路上》出版以后,由于这本书的带动,美国销售出了上亿条牛仔裤和百万台咖啡机,这就是《在路上》这本书里描述的生活场景,并且促使无数年轻人踏上了漫游之路。
我先来给大家说说书里的几段话:
“因为我很贫穷,所以我拥有一切,我一辈子都喜欢跟着让我感觉有兴趣的人,因为在我心目中,真正的人都是疯疯癫癫的,他们热爱生活、爱聊天,不露锋芒,希望拥有一切,他们从不疲倦,从不讲那些平凡的东西,而是像奇妙的黄色罗马烟火筒那样,不停地发射火球、火花,在星空像蜘蛛那样拖下八条腿,中心点蓝光砰的一声爆裂,人们都发出‘啊!’的惊叹声。”
你是不是也会觉得这个节奏感非常好?而且它描述的那个情景好像打动了我们心里某一块蠢蠢欲动的东西。所以披头士乐队,还有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鲍勃·迪伦就说过:“《在路上》这本书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,就像改变了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那样。”
那我们今天来讲这本书,主题词就是改变。
樊登读书也改名了,改成了帆书,这也是改变。任何一个改变,不管它大还是小,都需要勇气,而改变也不一定成功,不一定顺利,不一定让你心满意足。但可以肯定的是,改变会让你不舒服,那为什么我们还要改变呢?用作者凯鲁亚克的一句话来回答:“永远年轻,永远热泪盈眶。”
你可能没有看过这本书,你也不知道凯鲁亚克。但你会把其中的某几个句子当成自己的座右铭,甚至你听见有人说“永远年轻,永远热泪盈眶”,你就眼圈红了。你看见穿着一条牛仔裤,屁股口袋里面塞着一本书,头发乱蓬蓬到处漫游的人,你会觉得这就是年轻。为什么呢?就是因为这本书《在路上》。
它定义了那么一群人,给他们了一个名字,叫作垮掉的一代。这是美国真正意义上的亚文化,其实也是今天流行文化的起源之一。这个名字就成了时代的象征,也是近代文学跨越不过去的精神高峰。
在这本书出版的时候,就有评论家给出了它高度的评价,说:“在极度的时尚让人们的注意力变得支离破碎,敏感性变得迟钝薄弱的时代,如果说一件真正的艺术品的面世具有任何重大意义的话,那么《在路上》这本书的出版就是一个历史事件。”
对,它已经不再简单的是一本书、一个艺术品,它成为了某一种生活方式和一种思想。它的影响大到,它的出版本身已经是一种象征。
我去问过身边很多读书的朋友说:“《在路上》到底在写什么呀?”
大家好像都说:“唉呀,也说不太清楚,反正很多。”但只要提起“在路上”这三个字,你就会知道它代表的究竟是什么。那种追求自由,追求无拘无束的生活,一种无限活力的青春感,就是这本书来代言的。
我要说的是,如果你有了前面的这些先入为主的概念再翻开这本书,第一次接触它去读一读,你会觉得好意外,这是《在路上》吗?它本身的内容和你想象中的可能截然不同。
如果要像你向你老老实实地复述一遍《在路上》的故事,讲述一下主角萨尔旅途中的经历,你听着听着就会讨厌了,说怎么这么无聊。我在这里讲着讲着也觉得像念经,这个主角动不动就上路,动不动就放弃,要返回,然后周而复始。他们酗酒、吸毒,随便地跟人相爱,又随便地分手,他们在旅途中花光了口袋里所有的钱,然后两手空空地回家,过不了多久又要上路。
你说这就是白眼狼吧?简直是不良少年,成天不干点正经事,家长们经常数落熊孩子的话,对那些叛逆期的孩子,无可奈何的那些话,你看了这本书都会深有体会。那为什么这本书会这么著名呢?
大家有没有想过,为什么人类会在这一个时间阶段,在这个年龄中,集中出现这么多状况?那些年轻人为什么会踏上一条没有目的的旅程?他们为什么在现实生活中永远无法安定?为什么他们不能干点大人所谓的正经事?他们究竟追求什么呢?为什么彼此之间的理解是那么稀缺和困难?我们就借着《在路上》这本书,来认真地想想,年轻人在路上究竟要发什么疯。
初识迪安,开启公路之旅
这本书分为五个部分,包含了四趟公路之旅,故事的主角“我”是一个叙述者,名字叫作萨尔·帕拉迪斯。
“我第一次遇见迪安是在我同妻子分手不久之后。我害了一场大病刚刚恢复,关于那场病我懒得多谈,无非是同那烦得要死的离婚和我万念俱灰的心情多少有点关系。随着迪安·莫里亚蒂的到来,开始了可以称之为我的在路上的生活阶段。”
这个开头你会觉得好有共鸣,人都会遇到不顺的时候,这时候总是想要去远方,或者来一个什么改变。那为什么转机是从迪安这个人的出现开始的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