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好吗?我是李蕾。今天我们来讲一本不太一样的作品。这部作品非常重要,但是它很难懂。它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,美国作家威廉·福克纳的《喧哗与骚动》。这也是【李蕾讲经典】第一次讲福克纳的作品。
为什么要讲这部书?一部写作技巧高超的小说应该是什么样的?答案就是,应该像《喧哗与骚动》这样。它是所有作家的必读作品。
这个书名就很抽象,《喧哗与骚动》。实际上它源自莎士比亚名作《麦克白》里的一句台词,我们也讲过的,叫人生如痴人说梦,充满着喧哗与骚动,却没有任何意义。这就是《喧哗与骚动》这部书的主旨,叫作痴人说梦。
有没有觉得这是个奇妙的巧合?就像《红楼梦》的开篇词,满纸荒唐言,一把辛酸泪,都云作者痴,谁解其中味。所以有人就把《喧哗与骚动》称为“美国南方版的《红楼梦》”。
你有没有点好奇了?这究竟是一部怎样的作品呢?我们先从它的作者说起。威廉·福克纳,你一定要知道这个人。他和海明威并称为二十世纪美国文坛双子星,是意识流文学的代表人物。你一听可能就会觉得,意识流真的是很难理解,就这些人特别烧脑。
1949年,福克纳凭借《喧哗与骚动》和《押沙龙,押沙龙》等作品,击败了海明威,获得诺贝尔文学奖。强者的对手,那一定是个强者,对吧?获奖原因就是,他对当代美国小说做出了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。
这个无与伦比该怎么理解呢?萨特曾经说过,在法国青年的心目中,福克纳是上帝。马尔克斯在他的诺奖演说中,就把福克纳称作是自己的导师。对于中国的作家,福克纳算不上大众,但是他影响了很多特别有影响力的作家。听起来有点绕口,比如余华。在一篇散文中余华老师就写,说影响我的作家其实很多,比如川端康成、卡夫卡。可是成为我师父的,我想只有威廉·福克纳。
福克纳到底厉害在哪里呢?我们从《喧哗与骚动》就能看出来。这本书不到三十万字,故事不复杂。在美国密西西比州杰弗生镇,镇上的康普生家族曾经是南方的望族。它的祖上出过州长与将军,拥有广袤的田产和黑奴。看这个像不像《红楼梦》贾府的出场设定,对吧?
但是到了二十世纪初,这个康普生家族已经衰败不堪。这个家族的大家长康普生先生在1912年病逝。他生前曾经是律师,但是荒于职业,终日酗酒,传播悲观思想。他的妻子康普生太太自私冷漠,对子女情感疏离。家族中有四个子女,命运各异。
我们先说说其中非常关键的一个孩子,就是二女儿凯蒂。因为这个人在整部书中没有正面出现,我们只知道她在很年轻的时候未婚先孕,然后就离家出走了,把私生女寄养在娘家,然后自己远走他乡。她的女儿长大以后和男朋友私奔,就像自己的母亲一样,逃离了康普生家。
其他几个子女的命运是什么样的呢?长子昆丁是哈佛学生,这一听就是个学霸。他极度珍视南方的传统,就是符合家族的期望,他要承担责任。他也非常重视妹妹凯蒂的贞洁。因为凯蒂失贞,导致这个哥哥精神崩溃。在1910年6月2号,昆丁投河自杀。大家说,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?等一下我们细讲。
次子叫杰生,这是一个冷酷和贪婪的人,执着于金钱与秩序。因为凯蒂的失贞导致婚变,让杰生失去了银行职员的职位。他就长期怨恨自己的家人,掌管家中财政以后,他对凯蒂的女儿严苛地控制,这是一个非常冷漠的人。
三儿子叫班吉,他是一个白痴,智力仅仅三岁。这个班吉情感上是极度依赖姐姐凯蒂的。在整部书中,班吉的视角都是非线性的记忆碎片,非常地真实,但是很难有一个完整的逻辑。
康普生这个家族最终的结局是什么呢?就是死的死,逃的逃,就像《红楼梦》中荣宁二府一样,树倒猢狲散。这就是小说的基本剧情。
既然它是伟大的作品,它的写作技巧有什么特别之处呢?非常不一样。这部小说是从四个人不同的叙述角度,把康普生家的故事写了四遍。我们一直要读到最后,才会恍然发现,在康普生家族一步一步走向覆灭的过程中,那个从来没有正面出场,只存在于别人讲述中的二女儿凯蒂,才是整个故事的主线。而她的命运影响了整个家族的命运。
小说分为四个部分,是用四个精确的时间点来命名的。第一部分,集中在1928年4月7号,叙述者是康普生家的小儿子班吉,就是那个白痴。
第二部分是1910年6月2号,叙述者是康普生家的大儿子昆丁。有没有发现这个第二部分是倒叙,对吧?
第三部分是1928年4月6号,这个时间点和班吉的叙述非常地接近,只隔了一天。叙述者是谁呢……